山东宝宇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
吊车起吊作业注意事项
1、起升或下降
(1)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,禁止**载 机器设备起重吊装,禁止**过额定力矩。
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**重防止装置(acs系统),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,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。
(2)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 机床设备起重安装,开始起升前,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。
(3)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%时使用,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。
(4)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,应该锁住卷筒鼓轮。
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。
(5)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。
(6)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。
(7)在起重作业时,要避免触电事故,臂杆**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:①6.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。
(8)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,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,两台吊车性能、速度应相同,各自分担的载荷值,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%;其重物的重量不得**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%。
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,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。使用其它方法接长钢丝绳时,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%。
2.2.6 起升高度较大的起重机,宜采用不旋转、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。采用其它钢丝绳时,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或措施。
2.2.7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较低点时,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,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,必须不少于2圈。
2.2.8 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,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。
2.2.9 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的安全要求。
a.用绳卡连接时 设备起重,应满足表6的要求 干冼设备起重搬迁,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%;
b.用编结连接时,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,并且不得小于300mm。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%;